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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
引擎
一、厦门人社办事指南
创业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创业补贴申请业务指南.docx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务优惠政策人员信息核实办事指南.docx
高效办事一件事
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招用员工(含员工录用)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亡)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康复治疗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事指南.docx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生活护理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伤残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办事指南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注:主项为职业培训)办事指南.docx
劳动关系办事指南
劳动争议仲裁.docx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docx
人事争议仲裁.docx
落户审批办事指南
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前置审核事项.docx
厦门市符合区位发展需要企业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投资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办事指南
毕业生接收核准办事指南.docx
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办事指南.docx
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初次确认中级职称办事指南.docx
省外调入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办事指南
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安家费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新引进人才(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7月18日起新引进).docx
人才中心办事指南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办事指南.docx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事指南.docx
就业见习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台湾学生实习见习奖励办事指南.docx
市人才中心初级职称确认办事指南.docx
台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办事指南.docx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办事指南.docx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办事指南.docx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办事指南.docx
社保综合办事指南
补缴2004年5月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办事指南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16周岁以下).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单位学校批量办理).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个人办理).docx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申办市民卡相关事项.docx
社保卡卡挂失、解挂、补办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市级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docx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4年).docx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办事指南.docx
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docx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事指南.docx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须知.docx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事指南.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未办理退休手续).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已办理(离)退休、退职人员).docx
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居民保衔接)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企业保转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企业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申请(涉及异地企业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城居保)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docx
二、厦门人社政策文件
创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个人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人社部发〔2024〕87号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docx
就业服务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劳动关系
福建省文件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国家文件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doc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docx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doc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docx
劳动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线下书面审查材料清单.docx
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和线上、线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线上信用报告操作流程.docx
线下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人事人才
继续教育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考试中心
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docx
人才处
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4】239号.docx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5年版).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和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工作的通.docx
厦人社[2025]36附件.docx
人才中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办事规程的通知.docx
职专处
《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docx
关于在厦就业台湾人才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docx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失业保险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doc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docx
三、厦门人社(大模块)常见问答
(大模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创业优惠政策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个人养老金业务问答口径.docx
(大模块)工伤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继续教育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劳动关系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落户审批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才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事人才常见问答(未含人才中心、人事考试、继续教育).docx
(大模块)社会保险综合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社会保障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失业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市人事考试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退休人员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常见问答.docx
四、电子表格
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xls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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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 (注意:申请人若是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可引导诉求人向公安户政部门咨询申请落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厦府规〔2024〕2号)的相关问题请引导咨询公安户政科。) **一、申请条件**(备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不包括在内) (一)技能人才落户本市的基本条件: 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年龄均包括周岁本数,时限计算日期为男性满51周岁、女性满41周岁日期前一天) 2、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中级工,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高级工及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在法定退休年龄(备注: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前,证书不限工种,不限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只要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到的就可以)在我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我市(备注:若有用户问到高级技师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无需《落户人事信息》是否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落户?请告知通过人社途径落户的具体条件,若不是通过人社审批的落户问题请直接引导咨询公安部门)。 3、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应为我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厦人社〔2024〕159号)中附件《厦门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所列急需紧缺工种(注意:专项能力类不包括在内)。查询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工种目录,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首页搜索“急需紧缺工种”即可。 在我市公布的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因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或名称调整变化的,取消前取得的职业(工种)证书可作为技能人才落户依据;涉及证书中职业(工种)名称调整变化的,仍可使用调整变化后与原工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证书享受技能人才落户待遇)。 4、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即年龄均包括周岁本数,时限计算日期为男性满51周岁、女性满41周岁日期前一天),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可落户我市。 | | 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 | | | | --- | --- | --- | --- | --- | | 对象 | 证书等级 | 证书要求 | 年龄要求 | 社保年限要求 | | 考证人员 | 高级技师(一级) | 不限工种,不限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备注:只要证书信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http://zscx.osta.org.cn/> )可查询到的就可以。 | 法定退休年龄前(备注: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返聘不算) | 依法办理就业登记且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下 | | 技师(二级) | 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为我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厦人社〔2024〕159号)中附件《厦门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所列急需紧缺工种(注意:专项能力类不包括在内)。 | 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年龄均包括周岁本数,时限计算日期为男性满51周岁、女性满41周岁日期前一天) | 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 | 高级工(三级) | 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 | | 中级工(四级) | 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 | | 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 / | 毕业证书应当在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第系统\-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平台可查询到(必要时需提供学历证明、相关市教育局学籍证明) | 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年龄均包括周岁本数,时限计算日期为男性满51周岁、女性满41周岁日期前一天) | 合法稳定就业 | **(二)**符合落户本市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技能人才可落户本市思明区、湖里区: 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简称“自有房产”)的房产,可申请落户思明区、湖里区。 (三)符合落户本市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技能人才,可通过派位系统落户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技能人才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思明区、湖里区,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由公安部门以电脑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技能人才派位落户点以首次派位为准,不再重复生成。 技能人才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按单位集体户、派出所公共户次序落户。 (备注:技能人才拟落户地区规则如下:1、有房产的根据房产所在区落户:2、无房产且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岛外依据单位所在地落户;3\.、无房产且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岛内的参与随机派位(随机派位需要员工进行派位确认)该提示内容可在申请操作界面看到。 若证书等级选择一级(高级技师),系统会提示“如在厦有房产可以选择根据单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进行落户,如在厦无房产此次落户将跟随单位工商注册地进行落户”。) 温馨提示: 1、技能人才落户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核通过后1年内不再重复受理申请。 2、2015年6月以后毕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本市的毕业证书应当在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第系统\-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平台可查询到(必要时需提供学历证明、相关市教育局学籍证明) **二、办理依据** 1、\[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㈠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取得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后,可以按规定将户口迁入我市。对上述规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0〕94号)第一条 将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厦门市部分重点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确定为技能人才落户的申请类型。在我市公布的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因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或名称调整变化的,取消前取得的职业(工种)证书可作为技能人才落户依据;涉及证书中职业(工种)名称调整变化的,仍可使用调整变化后与原工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证书享受技能人才落户待遇。第二条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中级工、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高级工及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技师可落户我市。第三条技能人才落户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核通过后1年内不再重复受理申请。技能人才工作单位在思明区、湖里区的,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简称“自有房产”)的房产,可申请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由公安部门以电脑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技能人才派位落户点以首次派位为准,不再重复生成。 3、\[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规〔2022〕6号)第一条 优化部分落户政策(一)、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第二条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一)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对2015年6月以后毕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申请方式** 全程网办,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单位登录”,登录后选择“单位办事”\-“落户管理”模块进行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办理技能人才落户事项承诺书 备注: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0份。 2、申请技能人才落户承诺书 备注:需个人签字;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0份。 1. 户口簿首页 2. 户口簿个人页 **材料说明:** 1. 全程网办,无纸质材料。 2. 最新发布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厦人社〔2024〕159号)中附件《厦门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所列急需紧缺工种(注意:专项能力类不包括在内)。 3. 本申请条件所称社会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以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连续按时足额缴交,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不含补缴部分(以系统显示补缴产生的滞纳金为判断依据)。 **五、法定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限** 受理后7个工作日 **七、受理单位**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联系电话** 0592\-12333;0592\-5051026 **九、投诉电话** 0592\-5327743 **十、办公时间和地址** 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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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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