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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人社办事指南
创业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创业补贴申请业务指南.docx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务优惠政策人员信息核实办事指南.docx
高效办事一件事
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招用员工(含员工录用)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亡)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康复治疗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事指南.docx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生活护理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伤残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办事指南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注:主项为职业培训)办事指南.docx
劳动关系办事指南
劳动争议仲裁.docx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docx
人事争议仲裁.docx
落户审批办事指南
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前置审核事项.docx
厦门市符合区位发展需要企业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投资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办事指南
毕业生接收核准办事指南.docx
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办事指南.docx
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初次确认中级职称办事指南.docx
省外调入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办事指南
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安家费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新引进人才(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7月18日起新引进).docx
人才中心办事指南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办事指南.docx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事指南.docx
就业见习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台湾学生实习见习奖励办事指南.docx
市人才中心初级职称确认办事指南.docx
台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办事指南.docx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办事指南.docx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办事指南.docx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办事指南.docx
社保综合办事指南
补缴2004年5月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办事指南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16周岁以下).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单位学校批量办理).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个人办理).docx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申办市民卡相关事项.docx
社保卡卡挂失、解挂、补办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市级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docx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4年).docx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办事指南.docx
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docx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事指南.docx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须知.docx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事指南.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未办理退休手续).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已办理(离)退休、退职人员).docx
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居民保衔接)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企业保转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企业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申请(涉及异地企业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城居保)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docx
二、厦门人社政策文件
创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个人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人社部发〔2024〕87号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docx
就业服务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劳动关系
福建省文件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国家文件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doc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docx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doc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docx
劳动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线下书面审查材料清单.docx
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和线上、线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线上信用报告操作流程.docx
线下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人事人才
继续教育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考试中心
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docx
人才处
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4】239号.docx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5年版).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和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工作的通.docx
厦人社[2025]36附件.docx
人才中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办事规程的通知.docx
职专处
《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docx
关于在厦就业台湾人才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docx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失业保险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doc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docx
三、厦门人社(大模块)常见问答
(大模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创业优惠政策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个人养老金业务问答口径.docx
(大模块)工伤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继续教育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劳动关系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落户审批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才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事人才常见问答(未含人才中心、人事考试、继续教育).docx
(大模块)社会保险综合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社会保障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失业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市人事考试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退休人员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常见问答.docx
四、电子表格
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xls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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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块)失业保险常见问答.docx
| **失业保险金申领****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可以领取的期限有多长?**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按省里规定执行,为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90%。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参保人员失业前失业保险累计缴费的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二、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可以同时申领吗?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可以同时分别申领两种失业保险待遇。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如何计算?如何申请续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后社保缴费**超过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不论是否有超出原待遇领取期,都无法申请续发。非本人辞职的(即符合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核定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在原待遇领取期内有新的参保缴费月份且不满一年,无论是否个人辞职,无论申请续发时是否超出原待遇领取期,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和社保减员手续次月后,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就近市、区社保机构申请继续按月领取剩余的月数。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吗?有什么扶持政策吗?1\.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领取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2025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间,增加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按照“先缴后补”模式落实政策,个人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五、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申办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发放。温馨提示: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3年2月份起,失业保险待遇将于待遇所属的次月15日前发放到位。六、申领失业金提示历史发放月与缴费月重叠是什么原因?申领失业保险金,系统提示:历史发放月与缴费月重叠,不符合申请条件。该情况一般是由于申领人之前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入职,并由新入职单位办理了就业登记和社保缴费,个别月份存在领取失业金金的同时也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情况,造成历史发放月与缴费月重叠。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社保中心前台处理。七、到达退休年龄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后,还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吗?失业人员以独立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不影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备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期间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不找工作吗?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接受社保机构介绍工作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十、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中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的是哪些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个人原因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十一、失业人员骗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后果是什么?失业人员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保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十二、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因银行卡的问题未发放成功,如何更换银行账号?参保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因银行卡问题导致未发放成功,需更换银行账号的:1、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点击网站首页“网上办事”,通过“个人登录”登录账号和密码后,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通过社保卡密码或人脸识别方式安全验证后,输入新的银行卡号提交审核即可。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2、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原件至就近的社保中心窗口办理,若代办,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和委托书。更换银行账号成功后会收到短信通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收到短信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新发放**。**十三、2024年9月份开始申请的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需用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发放,若届时发放失败,可以换成自己的银行卡吗?不行,只能用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十四、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如何查询失业金领取情况?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点击网站首页“网上办事”\-“个人办事”,进入“个人登录”,通过个人保险号和密码登录后查询失业金领取情况。十五、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如何缴交?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免缴费,缴纳的期限和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相一致。十六、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除了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保,还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只代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可以以独立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咨询电话12366\.十七、申请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系统是否会发送短信?申请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系统会发送短信。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审核通过则不会发送短信。十八、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到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到龄次月还能发失业保险金吗?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到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到龄次月失业保险金仍可正常发放。十九、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监事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申领,股东或监事不影响。二十、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二十一、原来是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在单位已注销或转让他人,注销多久后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注销后一般3至5个工作日可以线上申请,如果超过期限线上数据还未更新,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和法定代表人注销登记通知,到就近的社保中心前台申请。**二十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注册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成为法定代表人,失业保险金还能领取吗?能不能一次性支付剩余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注册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成为法定代表人,失业保险待遇将停止发放,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待以后非法定代表人身份,再次失业的,符合申领待遇的条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核定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二十三、参保人在2021年有申领过失业待遇,但有未领完的月数。如果2024年失业重新申请失业保险金,未领取的失业金月数发放标准是按2021年,还是按2024年的标准?**按2024年新申请的标准。**二十四、自助申请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时系统提示:最后一次参保单位名称与失业记录单位名称不一致,不符合申请条件。如何处理?**如果是最后一家单位有办理就业和解除劳动关系登记,但是没有缴费,符合申请条件的,请到经办窗口办理。如有缴费,没有办就业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若单位存在,参保人员先找单位做就业登记和解除劳动登记,如果单位已经解散了或是很久之前的单位就需办理个人失业登记,审核通过后,到线下申请。**二十五、外地户籍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申请待遇时联系信息的户口信息该如何填写?**户口所在信息可根据申请人在厦门的常住地或者厦门单位所在地情况填写。通讯地址按实际情况填写。**二十六、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了,可以申请失业金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2023年12月31日前失业保险有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停止灵活就业和失业保险停保手续次月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备注:2024年1月份至今,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失业保险没有缴费,因此2024年1月份至今的缴费年限不计入待遇计算,只算到2023年12月31号为止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二十七、符合在厦门申领失业金条件的,如果省内异地有缴纳失业保险,还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可以申领失业金吗?**省内统筹区存在失业保险缴费,需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合并缴费月份计算领取失业金待遇。若省外异地也存在有效失业保险缴费(个人和单位都有缴费的),建议一并转入合并后再至就近窗口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二十八、外地户籍人员已停保,要申请厦门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在异地,没有办理厦门市社保卡无法线上申请,该情况要如何处理?**不方便办理申请厦门社保卡的,建议在支付宝的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上操作申请。 | | --- | | **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一、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请条件是什么?**2023年1月1日省级统筹之前,按外来员工身份缴费累计满一年的,可按市条例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2023年1月1日(含)省级统筹之后,按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缴费,且连续缴费1年以上,可按省条例规定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二、申领条件中,“满一年” 如何解释?**原外来员工2023年1月1日省级统筹前后的缴费年限分开计算,不能合并。各阶段分别要求满一年才可申领。**三、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多少?**1\.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按外来员工身份缴费累计满一年的,可按市条例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即缴费满1年不足3年的,按缴费总金额的60%发放;满3年不足5年的,按缴费总金额的75%发放;5年以上的,按缴费总金额的90%发放。2\.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按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缴费,且连续缴费1年以上,可按省条例规定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即累计缴费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四、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什么时候发放?**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办理成功的次月15日前发放。**五、关于失业保险,怎么查询缴费身份?**本人可登录“闽政通APP——搜索进入i厦门——进入税务社保业务——进入个人缴费查询。查询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状态。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为“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单位缴费、个人未交费的为“外来员工(本市非城镇户籍职工)”。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为“城镇职工”;单位缴费、个人未交费的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六、申请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因银行卡的问题未发放成功,如何更换银行账号?**参保人员申请申请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因银行卡问题导致未发放成功,需更换银行账号的:1、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点击网站首页“网上办事”,通过“个人登录”登录账号和密码后,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通过社保卡密码或人脸识别方式安全验证后,输入新的银行卡号提交审核即可。2、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原件至就近的社保中心窗口办理,若代办,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和委托书。**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更换银行账号成功后会收到短信通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收到短信之日起5个工作日到账**。**七、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审核通过系统是否会发送短信?**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审核通过系统不会发送短信。申请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系统会发送短信。**八、申请退休的当月可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吗?**申请退休的当月,如果处于失业状态,当月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停发**一、申请了失业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活补助),要怎么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活补助)不论是当月申请,当月要撤销,或是次月要停发,均可在线上自助办理停发,具体路径如下:(1)“厦门智慧人社”微信服务号\-\-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待遇停发(2)“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个人登录\-\-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待遇停发二、没办法自助操作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活补助)停发,要怎么处理?申请当月若无法线上办理停发:之前通过线上申请待遇,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最后一家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申请;之前通过线下申请待遇,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线下经办社保中心申请(代办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申请次月若无法线上办理停发,请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代办请代办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到就近的社保中心窗口申请停发。1. 我申领了失业保险待遇,但现找到工作了,也做了就业登记,还需要去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停发吗? 为了单位能及时参保,请您在线上操作失业保险待遇停发。温馨提示:已发放的待遇无法撤销。四、失业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活补助)自助操作停发一般有哪些原因可以选择?待遇停发原因为重新就业、待遇期满、人员死亡、人员退休、重新就业(法定代表人)、待遇停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条填报。五、同时存在两项失业保险待遇要怎么操作停发?同时办理两项失业待遇停发需要分别提交。六、失业保险待遇停发有申请时间要求吗?1\.停发当月失业保险金待遇,请于当月底前提交申请。2\.停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请于待遇申请当月底前申请停发。七、失业保险金待遇停发后,未享受的期限是否可以保留?失业保险金停发审批后,未享受完的待遇期限合并计入下次符合失业保险金待遇条件核定的失业待遇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八、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待遇停发后,已使用的缴费还能恢复吗?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停发审批后,已使用的缴费月份将恢复到未使用状态,符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条件的可重新提交失业待遇申请。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会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期间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接受社保机构介绍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 **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一、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申请后多久发放?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在申领成功的次月20日前发放。 |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之后,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条件是什么?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对象(1)转入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外来人员,在厦门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个人有缴费,且最后有个人缴费的参保地是厦门,申请时对参保状态无要求;本市人员,在系统上需可查到有失业保险参保信息,申请时对参保状态无要求。(2)转出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1. 在厦门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个人有缴费的; 2. 当前无缴费,但已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且核定待遇月数未完全享受的当前既有个人缴费,且之前核定的待遇月数未完全享受的。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区域 (1)省内转移:无论个人缴费的月数是否超过12个月,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均只转移关系,不转基金。 (2)跨省转移:个人缴费月数超过12个月的(已领取待遇的月份不能计算在内),无论何种原因失业,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均转移。个人缴费月数不足12个月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温馨提示:可在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请。省内转移只能在转入地经办窗口申请。二、失业保险关系转出的条件是什么?在厦门个人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月数可转出,停工停保后可以办理。三、我已申请了省外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要怎么查询失业保险转移进度?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部平台查看进度:1.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右上角“登录”\-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右上角“登录”\-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 | |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多少?根据申请人取得技能人员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二、哪些证书符合申请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的证书范围?1\.失业保险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的证书范围为: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清单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除外)。2\.证书要求:(1)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目录可登录人社部官网,搜索“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查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清单。(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没有目录,只要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右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模块中能查询到即可。温馨提示:1、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收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209号,技能培训补贴(专技类)受理时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2、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证书需是福建省内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库中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省外证书不行。三、申领失业技能提升补贴显示“证书无法核验”,如何处理?证书发证地选择“非本地证书”后再提交申请。四、职工提升技能补贴什么时候发放?职工提升技能补贴申请受理后,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审核后的次月初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拟补贴人员名单、补助项目、拟补助金额等,公示期为1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公示结束后的当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联发放至申请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账户。五、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网址是什么?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网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m.gov.cn)\-\-政务公开\-\-网上公示,点击网页上方的“失业保险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六、申请人申请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申请人采取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或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技能提升补贴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并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 | **普惠性稳岗返还申领**一、企业稳岗补贴定义是什么?为保障社会大局面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鼓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年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2月5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厦人社【2016】22号),出台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二、个体户能否申请稳岗返还补贴?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对象:参保企业2023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三、个体工商户通过厦门人社官网确认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可以选择个人账户,还是要对公账户?可以在开户银行名称选择“无”,系统会跳出可以自行填写的框,再进行填写法定代表人的银行卡或对公账户信息。四、哪里可以查看非劳务派遣单位是否符合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条件?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hrss.xm.gov.cn),政务公开\-\-网上公示\-\-稳岗补贴公示中查询是否符合申领上年度稳岗补贴条件。五、非劳务派遣企业线上如何操作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用单位账号登录单位网厅,进入稳岗返还界面,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稳岗返还的信息列表里会看到一条补贴年度是2023年的补贴信息,勾选该条信息,点击页面底下的“选择银行账号信息”,进入后会看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户名、开户账号等信息,如信息无误的,点击“保存”即可。“保存”后在“业务进度查看”模块可查看到确认的信息。六、已经注销的企业能否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返还补贴?稳岗补贴是发给用人单位,不是发给个人。单位注销,享受主体已消失,就不可以领取补贴了。七、非劳务派遣企业线上申请普惠性稳岗返还,如果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银行账号有误的或空白的,该如何处理?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银行账号有误的或空白的,需供以下材料,提交到就近市、区社保中心申请变更:1\.企业单位:银行账号信息中“单位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有误的或空白”的,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拟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注:内容指明错误/空白地方,并写上正确的内容。(2)相关证明材料:1. 如果是修改单位名称: 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 如果是修改银行信息: 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最新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没有最新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以提供证明企业在用账户信息的材料,如: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若无法在网上确认的,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原件,以及营业执照(上面要有法定代表人名字)到就近的市、区社保中心窗口确认(可打入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八、普惠性稳岗返还中“年度裁员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普惠性稳岗返还中“年度裁员率”\=(年初参保职工人数\-年末参保职工人数\-年度自然减员人数)/(年初参保职工人数)\*100%。其中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为年度1\-12月因退休或死亡而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数。 | | **失业保险省级统筹**1. 我市失业保险什么时候纳入省级统筹? 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因此,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对象、缴费基数、待遇标准等各项政策将统一按省里规定执行。1. 我市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我市外来员工个人是否纳失业保险费政策有什么调整? 纳入省级统筹后,我市外来员工参保缴费政策将有重大变化,由原先仅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的规定,调整为和本市职工缴费政策一致,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缴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仍可选择本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在为外来员工办理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通过选择外来员工参保身份,确定其是否缴纳失业保险费,即:1\.外来员工参保身份选择为“外来工”(参保流程不变),个人需缴纳失业保险费;2\.外来员工如为外地农村户籍的,其本人不愿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向用人单位申请以“农民合同制职工”身份参保,个人无需缴纳失业保险费。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的外来员工,由税务部门统一将其参保身份“外来工”的缴费政策调整为与本市职工一致,自2023年1月1日起其个人需缴纳失业保险费。已参保的外来员工,如本人为外地农村户籍的,可以选择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办理变更其参保身份为“农民合同制职工”。1. 外来员工选择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是否将同等享受本市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外来员工失业人员按“外来工”身份参保,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享受与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1. 我市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计发月数将发生什么调整? 纳入省级统筹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以及计发月数均发生变化,具体为: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将按省里规定执行,为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2022年12月31日(含)前,对已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仍按原核定标准支付。2\.一次性生活补助费。①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按外来员工身份缴费累计满一年的,可按市条例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即缴费满1年不足3年的,按缴费总金额的60%发放;满3年不足5年的,按缴费总金额的75%发放;5年以上的,按缴费总金额的90%发放。②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按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缴费,且连续缴费1年以上,可按省条例规定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即累计缴费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1. 我市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发生什么调整? 统筹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统一以我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将按照省里统一规定逐步提高至我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2024年,缴费基数下限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一致)。临退待遇停发后可以恢复,系统自动续发。六、停保当月有缴交失业保险,能否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若停保当月有缴费,则不符合申请条件,需等次月才能申请。七、当月申请本市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基金代缴医疗保险从当月开始代缴还是次月?本市失业保险待遇当月成功申请(次月开始发放),当月即可享受医保代缴(系统显示失业代缴户即可正常刷卡),但代缴信息要次月失业金到账(15号)之后才发代缴数据至税务。八、死亡或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能否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不能申领。九、1月份成功申请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2月份发放1月的失业待遇。如在2月份未领取到失业待遇之前入职新单位并做就业登记,1月份的失业待遇能否正常发放?2月份办理就业登记不影响所属期1月份失业待遇的发放。或2月份办理停发,停发的为所属期2月份的待遇,所属期1月份的待遇(包括一次性生活补助)都会正常发放。十、按农民合同制职工身份参保缴交11个月,之后按外来工身份参保缴交1个月,失业后,请问是否可以申请按农民合同制职工身份参保缴交1年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不可以。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不同缴费身份缴纳的失业保险不可合并申领待遇。 |
jcubing
2025年8月4日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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