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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人社办事指南
创业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创业补贴申请业务指南.docx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务优惠政策人员信息核实办事指南.docx
高效办事一件事
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招用员工(含员工录用)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亡)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康复治疗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事指南.docx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生活护理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伤残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办事指南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注:主项为职业培训)办事指南.docx
劳动关系办事指南
劳动争议仲裁.docx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docx
人事争议仲裁.docx
落户审批办事指南
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前置审核事项.docx
厦门市符合区位发展需要企业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投资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办事指南
毕业生接收核准办事指南.docx
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办事指南.docx
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初次确认中级职称办事指南.docx
省外调入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办事指南
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安家费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新引进人才(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7月18日起新引进).docx
人才中心办事指南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办事指南.docx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事指南.docx
就业见习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台湾学生实习见习奖励办事指南.docx
市人才中心初级职称确认办事指南.docx
台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办事指南.docx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办事指南.docx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办事指南.docx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办事指南.docx
社保综合办事指南
补缴2004年5月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办事指南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16周岁以下).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单位学校批量办理).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个人办理).docx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申办市民卡相关事项.docx
社保卡卡挂失、解挂、补办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市级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docx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4年).docx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办事指南.docx
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docx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事指南.docx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须知.docx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事指南.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未办理退休手续).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已办理(离)退休、退职人员).docx
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居民保衔接)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企业保转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企业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申请(涉及异地企业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城居保)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docx
二、厦门人社政策文件
创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个人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人社部发〔2024〕87号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docx
就业服务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劳动关系
福建省文件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国家文件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doc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docx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doc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docx
劳动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线下书面审查材料清单.docx
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和线上、线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线上信用报告操作流程.docx
线下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人事人才
继续教育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考试中心
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docx
人才处
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4】239号.docx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5年版).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和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工作的通.docx
厦人社[2025]36附件.docx
人才中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办事规程的通知.docx
职专处
《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docx
关于在厦就业台湾人才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docx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失业保险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doc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docx
三、厦门人社(大模块)常见问答
(大模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创业优惠政策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个人养老金业务问答口径.docx
(大模块)工伤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继续教育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劳动关系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落户审批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才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事人才常见问答(未含人才中心、人事考试、继续教育).docx
(大模块)社会保险综合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社会保障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失业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市人事考试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退休人员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常见问答.docx
四、电子表格
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xls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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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块)人才中心常见问答.docx
|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一、哪些单位可以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委托集体存档?市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对象: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二、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委托市人才做人事代理吗?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市人才中心只能接受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委托人事代理。三、如何办理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手续?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手续办理方式:用人单位登录厦门人才网,点击右上角“切换到用人单位”:1\.已有人才网账号但没有人事代理账号,成为厦门人才网的用户后,可在厦门人才网用户的管理界面,点击开始注册人事代理。2\.若没有人才网账号,用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后,经过新用户的企业录入——企业认证——提交审核的流程,点击开始注册人事代理。四、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登录网上账户管理平台的方法。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登录网上账户管理平台的方法:登录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点击右上角“我是用人单位”输入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登录。五、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服务网上账户管理平台的密码忘记如何找回?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网上账户管理平台的密码忘记,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重置密码报告(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至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受理邮箱:rsdl@xmrc.cn。六、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的方法。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的方法:将主管部门准予变更单位名称的批文或通知书,发送电子邮件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收到后会及时回复。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受理邮箱:[rsdl@xmrc.cn。](mailto:rsdl@xmrc.cn。)七、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变更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的方法。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变更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的方法:请将变更报告盖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受理邮箱:[rsdl@xmrc.cn,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收到后会及时回复。](mailto:rsdl@xmrc.cn,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收到后会及时回复。)八、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变更人事部经理或人事业务经办人的方法。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变更人事部经理或人事业务经办人的方法:单位登录委托集体存档网上账户管理平台自行修改。九、如何撤销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服务。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撤销委托集体存档服务的方法:在没有存档人员状态下,将单位撤销委托集体存档报告(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收到后会及时回复。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受理邮箱:[rsdl@xmrc.cn。](mailto:rsdl@xmrc.cn。)十、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的《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书》丢失补办流程。1\.单位不慎将《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书》遗失的不再进行补办。2\.市人才中心可以配合开具《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方式①单位登录厦门人才网(https://www.xmrc.com.cn/)\-人事档案服务\-左上角“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账户登录”,登录单位账号密码后自行操作打印。方式②请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大致内容为:单位基本情况、遗失何种材料、现申请开具证明、经办人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送交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开具证明。十一、市人才中心集体存档单位取得委托存档人员名单的方法。市人才中心集体存档单位取得委托存档人员名单的方法:单位可登录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点击“人事档案服务”,登录单位账户,在“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列表,在列表下方点击“导出所有人员名单”。十二、如何查询单位是否与市人才中心办理委托集体存档手续?单位是否与市人才中心办理委托集体存档手续可以与用人单位联系核实。如果是单位人事,请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查询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报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至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受理邮箱:[rsdl@xmrc.cn。](mailto:rsdl@xmrc.cn。)十三、如何上传与市人才中心签订的《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书》?用人单位与市人才中心签订好《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书》后,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xm.gov.cn)首页“办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登录”,输入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单位办事”\-“人事人才”\-\-“毕业生接收”\-\-“人事代理协议变更”,点击“申报”,根据提示操作。十四、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就业协议书如何办理签章?《就业协议书》属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之间的三方协议,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签订。2019年6月24日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办理"就业协议书"签章手续。十五、单位已跟区人才签订委托集**体存档,现能否跟区人才撤销委托集体存档后再跟市人才签委托集体存档?**每家单位只能和一家人才机构签订协议,单位可向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撤销协议后,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委托集体存档。十六、人才业务办理中涉及单位盖章的,电子章是否可以?若没有备案,要怎么备案电子章?如有在市人才中心报备使用电子章的就可以。若需要备案电子章,请单位写情况说明,注明电子章使用在哪些材料,并在说明附上电子章和物理章至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或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办理,邮寄地址:湖滨东路319号C座2楼人事代理部收 0592\-5396608,邮编:361012。 | | --- | |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人事档案转出**一、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如何办理档案转出?1\.已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档案转出:提交接档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由服务窗口办理,或通过“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理。2\.未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档案转出:提交委托集体存档单位签章的离职证明原件(或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和拟调入地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调档函办理。温馨提示:(1)《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可至"厦门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2)该业务可窗口取号办理也可寄件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人事代理部收0592\-5396608,邮编:361012)。寄件办理请备齐相关材料,另附清单注明办理事项、材料清单等内容。**二、未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档案转出,无法提供离职证明,也无法提供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的该如何处理?**没有离职证明和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的,有两种处理方式:1\.在线上【闽政通】APP,可以写缺失材料声明。2\.本人到人才中心现场写缺失材料声明。 | | **集体户管理**一、市人才中心集体户人员如何借用户口页?市人才中心集体户人员借用户口页:将有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自行保管承诺书》寄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2楼人事代理部收 0592\-5396608,邮编:361012),也可选择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承诺书》填写注意事项:1、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填写领取承诺,并注明"领取后自行保管"。2、随附寄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市人才中心集体户户口页借出遗失怎么办?市人才中心集体户户口页借出遗失,请当事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滨北派出所(地址:湖滨北路66号)补办。三、市人才中心集体户人员身份证遗失如何补办?市人才中心集体户人员身份证遗失补办 :将有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自行保管承诺书》寄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办理,也可选择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收到户口页原件后到滨北派出所(地址:湖滨北路66号)补办身份证。(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2楼人事代理部收 0592\-5396608,邮编:361012)。《承诺书》填写注意事项:1、请将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填写领取承诺,并注明"领取后自行保管"。2、随附寄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市人才中心初级职称确认****一、市人才中心办理初级职称确认的条件。** 申请时,社保缴交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且为我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学用一致的在职人员。其中: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员”级);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温馨提示: 1\.确认教师系列须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2\.卫生、会计、统计、审计、经济、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药学(非临床)等系列或专业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办理资格确认。3\.从2022年6月起,省外调入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职称重新确认后,原职称依然有效,不再换发我省职称证书。4\.全省高等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才、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由高校自主评聘,不再办理资格确认。从2024年3月27日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受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才的初级职称系列资格确认。5\.2023年12月30日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考核确认;2024年01月01日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受理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考核确认。6\.从2022年3月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受理以下初级职称系列资格确认,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应主管部门办理。二、市人才中心存档人员如何办理初级职称确认?厦门市人才中心存档人员毕业生初级职称确认采用全程网办。单位申请端口:<https://app.hrss.xm.gov.cn/rsrc/unit/cjzc/index>个人申请端口:<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intoPerson>办理程序:1\.网上收件、受理2\.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决定:(1)对材料提交齐全且符合文件规定的,给予即时受理;(2)对材料提交不齐全或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申请材料。3\.领取证书申报时在线选择窗口自取或快递。自受理当日起7个工作日后,当事人或经办人凭介绍短信直接到窗口领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选择EMS快递(费用到付)。三、市人才中心办理的初级职称证书遗失如何补办?当事人将遗失声明(注明本人信息、原证书遗失时间、写明需补做新证)和二寸免冠相片,寄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办理,也可选择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窗口现场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人事代理部收0592\-5396608,邮编:361012)。 | | **人事档案服务**一、人事档案在市人才中心存放,有需要归档的材料需进行归档,该如何处理?有三种办理方式:一可以本人携带材料至窗口(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综合窗口1\-5号)归档;二可邮寄(湖滨东路319号C座2楼人事代理部收 0592\-5396608,邮编:361012)材料,还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写,联系电话、办事事由、签字、日期);三可他人代办,还须提供本人手写按手印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联系电话、签字)、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二、厦门市人才中心档案接收范围。厦门市人才中心申请档案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档案当事人属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3号)第2\.2条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中工作单位为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人员;2\.档案当事人工作单位须与劳动合同订立单位、社保缴交单位一致;3\.档案当事人学历信息真实有效。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应当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应当在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平台(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可查询;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档案当事人人事档案材料完整。人事档案接收必须符合关键材料完整的要求。具体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3号)第2\.4、4\.3\.6条款相关要求。三、我中心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时,如何办理档案转出?1\.个人委托存档: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综合窗口取号办理。如委托代办,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2\.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可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离职证明(离职人员领取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综合窗口取号办理,或者由委托集体存档单位登录“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账户,选择相关人员记录,提交退休调档申请。申请通过一个月内,由退休人员本人携身份证至我中心档案部领取个人档案。如逾期未办理,需单位重新提交退休调档审核申请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至综合窗口取号办理。如委托代办,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四、市人才中心存档人员如何办理辞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市人才中心存档人员办理辞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登录www.xmrc.com.cn点击"人事档案服务",在"个人档案信息查询及表格打印"栏目选择"按身份证号码查询",在线自动填写打印《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份,单位签章后寄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办理,也可选择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窗口现场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收0592\-5396608,邮编:361012)。委托集体存档单位接收人员离职,应在一个月内将离职材料送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材料存档。五、档案存放于市人才某单位名下,从该单位离职后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归档的情况如何处理?1\.原单位已工商注销或不存在,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至市人才窗口签缺失承诺;2\.若原单位仍然续存,需要当事人与原单位沟通,补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该证明模板可在厦门人才网的下载中心下载)等证明已离职材料或解除单位委托存档证明送至市人才窗口归档(若以上离职材料均无法提供,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市人才窗口了解)。六、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如何办理接收留学人员档案?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接收留学人员档案,请提供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窗口办理: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 现单位签章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一份;3\.劳动合同原件;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每个层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原件:2019年6月28日之前提交认证的;电子版打印件:2019年6月28日之后提交认证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纸质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6\.彩色打印的《厦门市留学人员来厦工作备案表》(须由首次备案的工作单位盖章)。该业务可到窗口办理也可选择邮寄办理,邮寄办理请附材料清单(注明办理事项、姓名、电话、地址、邮编)。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收0592\-5396608,邮编:361012。七、档案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如何调整委托集体存档单位?档案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调整委托集体存档单位:提交与现单位近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现单位签章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一份,人才中心审核通过后,材料予以存档。如前一委托集体存档单位解除关系材料未及时存档,应先(或同时)提交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存档或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该业务可窗口取号办理也可寄件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收0592\-5396608,邮编:361012。寄件办理请备齐相关材料,另附清单注明办理事项、材料清单等内容,如需回邮(回寄调档函)请注明回邮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八、档案不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调整至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如何办理?档案不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调整至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确定工作单位已在市人才中心设立委托集体存档账户,可先通过网上申请开具调档函,待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再办理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本人登录"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档案接收和转递服务"→"档案接收",按照网页提示步骤申请。审核通过后,可根据网页提示在线打印彩色调档函,将调档函发往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待到档后,如需办理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提交与现单位近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现单位签章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办理。提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材料,可窗口取号办理也可寄件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收0592\-5396608,邮编:361012。寄件办理请备齐相关材料,另附清单注明办理事项、材料清单等内容,如需回邮(回寄调档函)请注明回邮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九、市人才中心存档人员如何办理学历变更?请提供以下材料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也可选择邮寄办理:1\.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如现场办理提供原件核验;如邮寄办理,应提供纸质材料);2\.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无学位信息可不提供)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国(境)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原件:2019年6月28日之前提交认证的;电子版彩印件:2019年6月28日之后提交认证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纸质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5\.学历档案(材料应由形成单位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材料形成单位有关部门公章;境外学历可不提供);十、市人才中心存档人员如何申请复印档案材料?市人才中心存档人员如需复印档案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1\.窗口办理:地址是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1)个人办理: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委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办理,无需预约,可现场取号;(2)单位办理:单位人事持介绍信到窗口办理。(注:需单位先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将员工转至单位账号名下后再提供服务;若单位持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党章),按阅档复印流程办理。)2\.邮寄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清楚申请复印材料信息、本人签名及日期,另附清单写明材料寄回的接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收到材料后我们将材料复印后寄回。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收件人:人事代理部0592\-5396608;3\.网上申请:登录“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rsda.com:7003/?loginflag\=false\#/home),选择“档案资料复印”项目,按要求进行申报。十一、个人自带档案能否委托厦门市人才中心托管?不可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要求,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十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否可以自己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不可以自己保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要求,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十三、改名后,档案里的名字该如何办理变更?1\.档案中的名字无法进行变更。如果当事人能提供派出所的更名证明,可以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中。 2\.如果当事人提供户口本原件(户口页上必须有注明曾用名和现名),市人才中心会在电脑中备注更名的信息,但档案材料不变。十四、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地址和办公时间。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 邮编:361012 业务咨询电话:0592\-12345按6号键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 12:00 ;下午 :冬季2:30 \- 5:30;夏季:3:00 \- 6:00。十五、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毕业生不可以自行保管档案。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十六、档案可以存放非户籍就业地吗?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十七、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十八、毕业生档案有什么用?毕业生档案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可以说,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别小看这份档案,之后在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时,都用得上档案记录的这些信息。十九、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填哪个?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二十、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人社部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二十一、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二十二、学籍档案材料遗失如何补办?依据闽人社办〔2022〕153号文件规定:“学籍档案遗失,应由材料形成单位(即毕业院校)补办,至少应补办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学习成绩表。其中,普通高中至少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毕业总评表、学籍卡、高中学习证明等学习证明材料之一。福建省外的普高学籍材料以学校属地教育部门规范要求为准。”毕业院校更名或合并的,由更名或合并后的院校补办,并出具更名或合并的有关函件、文件或说明。每个阶段的学籍档案材料均应由材料形成单位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材料形成单位有关部门公章。因原毕业院校撤销且无办学、管理承接单位,而无法补办学籍档案的,由毕业院校所属主管单位开具无法补办学籍档案的说明(说明内容应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专业等学习经历信息及院校注销信息等)。**二十三、档案材料用圆珠笔填写,可以存档吗?**档案材料归档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二十四、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到档?1\.市人才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接收的人员查询档案到档情况:(1)可通过“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人事档案服务,查看“个人档案信息查询及表格打印”,选择查询方式,输入相应信息查询。(2)若在“厦门人才网”档案管理系统查无信息的,可在线上咨询方式如下:"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咨询问答"留言或厦门人才网\-首页(右上角企鹅标)在线客服\-在线咨询。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复。二十五、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和档案部的个人业务可以代办吗?如果可以代办材料是什么?除成教类和留学人员档案接收业务,建议本人亲自办理,原因是如果缺少材料需个人写承诺书,其他的业务可代办,代办材料为: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空白处写委托书(委托书可自行拟定,需写明委托人和代办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及委托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业务经办材料照常一并提供。**二十六、档案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人员,职称材料要存入档案,需提供哪些材料?** 持职称“评审表”原件,或职称“确认表”原件,或“考试登记表”原件办理归档。**二十七、档案在市人才中心,有份《赴港工作同意书》需要档案保管机构盖章,请问人才中心可以盖章吗?**档案挂单位名下的,由用人单位盖章,人才中心不予盖章。档案未挂单位名下的,可以直接提交人才中心盖章。**二十八、职称评审的材料上需要档案保管机构盖章,档案存放于市人才中心的该如何处理?**为逐步实现网上办理,方便当事人。经与局专技处沟通,今后,我中心存档人员报评(或报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我中心不直接在“评审表”或“报考表”上签章,统一改为出具“存档证明”。当事人可登录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点击“人事档案服务”,在“个人档案信息查询及表格打印”栏目选择“按身份证号码查询”,经身份验证后自助打印“存档证明”。**二十九、单位档案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员工档案若需通过(原存档单位)单位派专人递转给市人才中心,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原存档)单位专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写明:单位委派XXX转递XXX的人事档案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经审核档案材料完整才能办理寄存手续。**三十八、若学校直接根据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上的档案接收地址将毕业生的档案直接寄到市人才,市人才收到后会给原渠道退回吗?**市人才中心收到毕业生档案后,正常情况下会直接联系毕业生,如有疑问请通过"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咨询问答"留言或厦门人才网\-首页(右上角企鹅标)在线客服\-在线咨询。**三十九、我的档案在市人才中心,我的档案号是多少?**若档案在市人才中心保管,您可通过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xmrc.com.cn/)的“人事档案服务”模块,输入姓名和身份证信息查询您的档案号。**四十、档案从学校调到厦门市人才中心,现在学校要求其提供档案转递回执,要如何开具档案转递回执?**通过使用线上咨询的方式,如下:“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咨询问答→我要提问”留言,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复,可关注短信通知或1个工作日后点击"我的问题"凭联系电话号码查询回复内容;或厦门人才网\-首页(右上角企鹅标)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 |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接收党员的范围是什么?根据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厦委组\[2008]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厦委组〔2016〕51号)的文件精神,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党员接收范围为:1\.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外地应届毕业生党员中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才派遣和个人人事委托的;2\.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立户单位中已由直属党委组建支部的党员。 二、如何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厦门党建e家”网上申报,并提交“党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1\.承办人查阅党员人事档案(确认入党材料齐全);2\.初审通过后,本市党员即完成接转手续;外市党员经由厦门市委组织部和上级党委在线审核后,将原党委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邮寄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办公室,即完成接转手续。 三、什么情况下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1\.已经调离人事代理立户单位工作的;2\.所在单位组织关系不由直属党委管理的;3\.辞职人员;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1\.党员告知所在支部并结清党费;2\.进入“厦门党建e家”进行网上申报;3\.在线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办理程序和材料是什么?1\.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委所属各支部,以便支部及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2\.各支部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到党委办理《入党志愿书》借阅手续;3\.预备党员应自报到之日起,每季度向所属支部提交1份书面思想汇报(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支部及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满前一、二周,由本人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同时递交所在单位或街道对预备党员日常表现的鉴定;4\.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可延长一次预备期,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六、市人才中心存档人员如何办理借用预备党员档案材料?根据中组发【2009】12号、闽人社办〔2022〕153号文件规定,党员材料属人事档案重要组成部分,应归入人事档案,无法单独调出。如因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等特殊原因,需要借出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可凭当事人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借函)(应申明事由,指派专人的信息等)、专人身份证原件、及预备党员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至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窗口办理。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使用完后必须按时归还,归还时应装袋密封,并加盖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公章。温馨提示:如有疑问请通过"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咨询问答"留言或厦门人才网\-首页(右上角企鹅标)在线客服\-在线咨询。党员材料借函可至“厦门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xmrc.com.cn/net/page/downloads.aspx。 **七、存放于市人才中心的党员档案是否可以单独调出?**党员材料属于人事档案中的一部分材料,不能单独调出。要调党员档案需要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调出。八、缴交党费是如何规定的?1\.党员应及时缴纳党费,履行党员职责;2018年起,党费由党员通过“厦门党建e家”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按月缴纳;2\.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或不参加组织活动,或不接受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将按《党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九、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及预分支部是如何安排的?每年七、八月份是毕业生党员报到的高峰期,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将适时地召集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介绍直属党委的机构、党员管理的方法,同时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党员活动的原则划分支部。 十、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组织哪些党员教育活动?1\.每月第二周周二晚定期举办“党员夜校”培训班;2\.每年度举办“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3\.每季度举办“青年党员周末联谊活动”;4\.每季度举办“党员活动日”专题报告会;5\.每年七、八月份集中举办一至两期“毕业生党员”专题辅导。以上党员学习活动内容都将通过“厦门人才网党建网站”对外发布,请党员登录厦门人才网党建网站,及时掌握党委活动信息并积极参与。 十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的地址及网站?1\.党委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办公室2\.党委电子邮箱:[xmrcdw@163\.com](mailto:xmrcdw@163.com)3\.“厦门人才网网上党建”网址:<http://dw.xmrc.com.cn>“厦门党建e家”网址:http://www.xmdjej.gov.cn | | **就业见习**一、什么是就业见习?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企业提供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让待就业的毕业生进入企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见习工作的实践性活动,以提高其动手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上岗适应性,尽快实现就业为主要目的。二、普通企业也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吗?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外,我市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均可申请成为见习单位。三、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对招用见习对象范围内的见习人员到岗见习且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见习时长及见习人员数量,按每人每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10%的补贴标准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按实际见习天数计发(以每月30日进行折算)。见习补贴时长为3\-12个月。见习期低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不享受见习补贴;见习期超过12个月的,超出部分见习单位不享受见习补贴。四、就业见习时间规定。2024年8月15日及以后在我市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的单位及人员,见习补贴时长为3\-12个月。见习期低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不享受见习补贴;见习期超过12个月的,超出部分见习单位不享受见习补贴。五、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待就业毕业生如何报名。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同学可以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便民查询\-\-就业职位查询,查看见习岗位信息,与单位联系报名。六、用人单位如何登记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单位网厅)(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portal)点击“人事人才”板块,进入“就业见习”栏目,在线进行见习岗位申报。未办理“单位网厅”入网手续的单位应先办理“单位网厅”入网手续。七、如何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点击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登录”,登录后,再点击“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就业见习”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八、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时间。2024年8月15日及以后在我市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的单位及人员,须按《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有关规定执行。见习结束或提前终止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应通过系统在六个月内进行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助。补贴按季度审核,经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贴资金拨付。九、就业见习补贴是发放到个人账户还是单位账户?2024年8月15日及以后在我市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的单位及人员,须按《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有关规定执行。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应通过银行对公账户按月足额发放,且应根据官方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见习单位应在双方协定的见习开始时间前上报系统。见习结束或提前终止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应通过系统在六个月内进行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助。补贴按季度审核,经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贴资金拨付。 | | **台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费补贴**一、台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及人才机构推荐台生实习见习奖励应如果申请?该服务事项的办理方式采取全程网办。申报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台湾青年实习见习”模块进行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岗位及人员附件材料,在满足实习见习时限后邮寄票据至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补贴。二、台生参加实习见习补贴时限有多长?实习见习时间须超过1个月,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可分次分段实习。三、参加实习见习的台湾学生需具备什么条件?大中专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在读台湾学生或当年度毕业的台湾毕业生均可参加实习见习。四、台生参加实习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台生参加实习见习,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10%的补贴标准给予见习补贴以及住房补贴500元/月。首次从境外来厦参加实习见习的台湾学生,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2000元。台生在实习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市人社部门委托保险公司统一办理。 五、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台生参加实习见习给予多少奖励?对于推荐台湾学生来厦实习见习的人才服务机构,推荐10人以上、实习见习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给予奖励。六、申请台生实习见习补贴奖励的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需具备什么资质条件?申请单位应是我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企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取得《厦门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 **厦门市人才市场交流会**一、企业通过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招聘的方法。企业通过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招聘的方法:1\.参加人才交流会进行现场招聘;2\.通过办理“厦门人才网”会员单位,在厦门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查询应聘人才资料;3\.在厦门人才网主页“求贤榜”、“黄金榜眼”、“知名企业”栏目中发布招聘广告。二、厦门人力资源市场(即原厦门人才市场)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具体时间是什么?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具体时间:每月定期举办现场交流会,安排详见厦门人才网“现场交流会网上预约平台”。三、如何办理人才交流会展位预约?1\.参会单位须是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交流会参照境内企业参会的管理规定。2\.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只能在当日交流会预订一个摊位。3\.首次参会单位登录厦门人力资源市场(厦门人才市场)现场交流会网上预约平台(https://jobfair.xmrc.com.cn),上传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交流会会员。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单位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 (2)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等须上传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 (3)人才服务机构须上传下列材料,经审核许可并办理入场手续后参加交流会: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 《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 经办人的身份证; 4. 单位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4\.网上预约平台后台对单位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企业信息、职位信息均通过审核的单位可自行在网上预约平台预约展位。5\.定期交流会举办时间为8:30\-12:00,参会单位应准时入场, 9:30后未办理入场手续的单位,不保留原预订展位。已预订展位因故无法参会的单位,需在该场交流会的免责取消时间结束前登录厦门人力资源市场(厦门人才市场)现场交流会网上预约平台(https://jobfair.xmrc.com.cn)取消预约交流会方为免责取消。逾时未入场达2次及以上的,将列为异常参会单位,一年内取消参会资格。需恢复参会资格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交流部,待审核后方可参会。四、企业参加厦门人才市场现场交流会如何入场?交流会当天,已通过网络预约平台成功预订展位的招聘单位于上午9:30前到市人才市场一楼8号门服务台,提交短信报到码办理入场手续。交流会当天不接受尚未预订展位的单位现场订展位。五、如何取消已预订的交流会展位?已预订展位因故无法参会的单位,需在该场交流会的免责取消时间结束前登录厦门人力资源市场(厦门人才市场)现场交流会网上预约平台(https://jobfair.xmrc.com.cn)取消预约交流会方为免责取消。六、企业参加厦门人才市场现场交流会是否需要收费?厦门人才市场现场交流会免费公益举办。 | | **人才综合****学信网上查无早期成教类学历的是否可以通过市人才中心办理学历认证?**不能。早期成教学历(属于:函授 、自考、 脱产学习)之类的学信网上查无学历信息的不能通过市人才中心办理学历认证。市人才中心已无办理此项业务。 |
jcubing
2025年8月4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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