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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人社办事指南
创业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创业补贴申请业务指南.docx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务优惠政策人员信息核实办事指南.docx
高效办事一件事
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招用员工(含员工录用)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亡)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康复治疗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事指南.docx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生活护理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伤残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办事指南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注:主项为职业培训)办事指南.docx
劳动关系办事指南
劳动争议仲裁.docx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docx
人事争议仲裁.docx
落户审批办事指南
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前置审核事项.docx
厦门市符合区位发展需要企业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投资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办事指南
毕业生接收核准办事指南.docx
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办事指南.docx
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初次确认中级职称办事指南.docx
省外调入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办事指南
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安家费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新引进人才(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7月18日起新引进).docx
人才中心办事指南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办事指南.docx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事指南.docx
就业见习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台湾学生实习见习奖励办事指南.docx
市人才中心初级职称确认办事指南.docx
台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办事指南.docx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办事指南.docx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办事指南.docx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办事指南.docx
社保综合办事指南
补缴2004年5月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办事指南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16周岁以下).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单位学校批量办理).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个人办理).docx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申办市民卡相关事项.docx
社保卡卡挂失、解挂、补办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市级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docx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4年).docx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办事指南.docx
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docx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事指南.docx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须知.docx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事指南.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未办理退休手续).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已办理(离)退休、退职人员).docx
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居民保衔接)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企业保转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企业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申请(涉及异地企业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城居保)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docx
二、厦门人社政策文件
创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个人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人社部发〔2024〕87号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docx
就业服务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劳动关系
福建省文件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国家文件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doc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docx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doc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docx
劳动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线下书面审查材料清单.docx
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和线上、线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线上信用报告操作流程.docx
线下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人事人才
继续教育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考试中心
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docx
人才处
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4】239号.docx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5年版).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和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工作的通.docx
厦人社[2025]36附件.docx
人才中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办事规程的通知.docx
职专处
《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docx
关于在厦就业台湾人才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docx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失业保险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doc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docx
三、厦门人社(大模块)常见问答
(大模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创业优惠政策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个人养老金业务问答口径.docx
(大模块)工伤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继续教育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劳动关系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落户审批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才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事人才常见问答(未含人才中心、人事考试、继续教育).docx
(大模块)社会保险综合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社会保障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失业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市人事考试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退休人员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常见问答.docx
四、电子表格
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xls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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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块)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常见问答.docx
|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政策问答口径****1\.为什么要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答:近年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问题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确定的。7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退休年龄总体偏低的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与人均预期寿命增长、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劳动力结构变化、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等不匹配、不适应。“十四五”规划和党的二十大报告都明确提出,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这是党中央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2\.我国居民的人均预期寿命发生了哪些变化?**答: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人均预期寿命是衡量国家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尤其是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持续提升,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据统计,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已经从建国初期的40岁左右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于1951年确定,此后70余年没有调整。因此,有必要根据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对法定退休年龄进行适当的调整,使两者能够科学匹配。**3\.我国人口总体发展情况和老龄化程度有哪些变化?**答: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总人口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5\.4亿人,截至2023年末为14\.1亿人。在我国人口数量总体快速增加的同时,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200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6亿人(占比10\.2%),自此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到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97亿人(占比21\.1%),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4\.我国劳动人口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哪些变化?**答: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劳动人口规模和结构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一是劳动力人口规模持续下降。二是劳动人口的年龄结构进一步老化。**5\.我国劳动力的人均受教育年限发生了哪些变化?**答:我国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在大力实行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等措施,我国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逐年增加,从1982年的8年,增加到2010年的9\.7年,再增加到2023年的11\.1年(当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到14年)。**6\.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我国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有什么作用?**答: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人均受教育年限增加,进入劳动市场时间推迟,如果不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工作年限将减少,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尤其是对高技术、高学历人才造成资源浪费。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利于充分开发人力资源,发挥人才的专业技术优势和社会价值,促进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未来劳动力总量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有效缓解用工压力。**7\.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目标是什么?**答: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逐步延迟到63周岁,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从原50周岁、55周岁逐步延迟至55周岁、58周岁。个人具体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通过退休年龄对照表、退休年龄计算器小程序查询。**8\.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要遵循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9\.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怎么实现小步调整?**答:小步调整,简单来说就是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不是一步到位,而是采取渐进式改革,用较小的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节奏总体较缓。对于目前临近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只会延迟1个月或几个月;对于年轻的劳动者,延长的幅度虽然大一些,但要经历十几年改革周期,个人有较多的时间来适应和调整。**10\.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怎么突出弹性实施?**答:弹性实施,就是改革不会搞“一刀切”,不是强制规定每个人必须达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而是给个人一定的自由选择空间。具体说,就是在统一实施延迟退休的基础上,允许满足一定条件时,根据自身情况和个人意愿,按规定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需与企业协商一致。**11\.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怎样体现分类推进?**答:分类推进,就是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不是所有人“齐步走”,而是根据不同群体的原法定退休年龄,分类采取不同的改革节奏。其中,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的节奏。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按照每2个月延迟1个月的节奏,该类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最低,改革的节奏最快。**12\.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怎样体现统筹兼顾?**答:统筹兼顾,是指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单兵突进”,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和保障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例如,针对大龄劳动者可能遇到的就业困难和问题,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同时,出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支持政策,加大对大龄劳动者的失业保障,积极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岗位,完善超龄劳动者劳动保障等。**13\.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怎样调整?**答: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按每4个月延迟1个月的节奏,用15年时间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63周岁。**14\.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怎样调整?**答: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按每4个月延迟1月的节奏,用15年时间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按每2个月延迟1个月的节奏,用15年时间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55周岁。**15\.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答:该时间段最低缴费年限不调整,仍为15年。**16\.2030年及以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答:从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每年提高6个月的节奏,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17\.弹性退休是改革期间的阶段性政策还是长期政策?**答:弹性退休是一项长期政策,改革到位后仍然适用。**18\.改革后,男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自愿选择仍在60周岁时退休?**答:可以。**19\.改革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自愿选择仍在55周岁时退休?**答:可以。**20\.改革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自愿选择仍在50周岁时退休?**答:改革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时,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3周岁的女职工,即1980年12月及之前出生的女职工,仍可按规定自愿选择在50周岁时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3周岁的女职工,即1981年1月及之后出生的女职工,按规定将不能自愿选择在50周岁时退休。为50周岁的女职工,最早可自愿选择在52周岁时退休。**21\.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龄是否也会调整?**答:是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从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男性由原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女性由原55周岁逐步延迟至58周岁。**22\.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弹性退休?**答: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领取基本养老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可选择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相应领取更高水平的基本养老金。**23\.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政策如何衔接?**答:按现行规定,企业(职业)年金的领取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个人养老金领取“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本意是退休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领取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改革后,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的领取年龄和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保持一致。**24\.对大龄失业人员有哪些倾斜政策?**答:在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方面,主要有两项照顾政策:一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领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二是改革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2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是否调整?**答:本次改革不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龄仍为60周岁,最低缴费年限仍保持15年不变。**26\.职工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是怎么体现的?**答: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个人缴费工资水平挂钩,每缴费满1年多计发一个百分点。因此,缴费工资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水平就会越高,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缴费和利息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得出。缴费工资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储存额就会越大,相应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越高,也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27\.职工养老保险晚退多得的激励机制是怎么体现的?**答: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缴费和利息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得出。不同的退休年龄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越早,计发月数越大;退休年龄越晚,计发月数越小。晚退休1年,多缴费1年,个人账户储存额就会越多,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越小,计算出来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体现晚退多得。**28\.通过哪些渠道可以查询本人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答:参保人员查询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通过4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线上服务渠道:(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2)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3)电子社保卡;(4)掌上12333APP。通过上述途径访问“退休年龄计算器”小程序,输入本人的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即可查询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和退休年月。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拨打12333咨询服务热线等线下方式,查询本人法定退休年龄。**29\.《决定》和《社会保险法》关于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不一致,应该以哪个为准?**答:《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决定》明确“从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每年提高6个月,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决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当新的法律规定与旧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不一致时,适用新的法律规定。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决定》对《社会保险法》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做好两部法律文件的衔接。**30\.有的国家允许弹性提前退休,但同时会扣减养老金,我国是怎么规定的?**答:我国允许弹性提前退休,但不扣减养老金,主要考虑:一是更好地保障群众利益。对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人员扣减养老金,会降低他们的待遇水平,影响退休后的生活。二是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自带激励约束机制。参保人员每多缴费1年,养老金水平会相应提高,已经形成了激励“晚退”的内在机制,无需再制定额外的扣减规定。**31\.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会明显影响青年就业么?**答: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一个渐进实施的过程,以较小的幅度推进,且退休人员腾退岗位与青年就业所需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结构差异,改革对青年就业的影响总体上是平缓的、温和的。**32\.为什么本次改革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幅度设定为3年和5年?**答:这是综合考虑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国民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等因素确定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明显偏低,迫切需要提高,但同时,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把提高幅度设定为3年和5年,有利于减轻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影响。**33\.为什么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改革幅度高于其他人群?**答:随着预期寿命的提高、受教育年限的普遍增加,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总体偏低,特别是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情况更为突出。本次改革根据男、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规定,设置了不同的改革目标。其中,原法定退休年龄低的,提高幅度大一些,原法定退休年龄高的,提高幅度小一些,这样既有利于逐步缩小女职工退休年龄差距,也有利于更好地释放人力资源红利。**34\.为什么延迟退休要坚持自愿、弹性的原则?**答: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退休时间产生了不同的诉求。有的希望早点退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家庭、安排生活,也有的希望多工作几年,更好体现社会价值。本次改革通过自愿、弹性的制度性安排,确保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往前弹”或“往后弹”,更好满足多样化需求。**35\.为什么采取渐进式的方式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答:用较小的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节奏总体较缓。对目前临近退休的人员,只会延迟1个月或几个月,不会出现一下子晚退休几年的情况;对年轻的劳动者,延迟的月数会多一些,但要经历十几年改革周期,个人可以有较多的时间来适应和调整。**36\.这次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同步提出逐步调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对此是怎么考虑的?**答: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而顺延。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后,工作年限也相应增加,有必要对原来的最低缴费年限作出调整。二是有利于提高养老金水平。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本人的缴费年限直接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一些缴费年限只有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提高最低缴费年限,能够有效缓解这一状况。**37\.改革后,最低缴费年限要提高到20年,我不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了,是否可以办理退保并清退个人账户?**答:按照社保法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对参保人员是有好处的。具体的讲,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具有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的激励机制,延迟退休后,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都会相应增长,可以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我国职工养老保险还有几个重要特点:一是与退休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体现历年经济增长,共享发展成果。二是适度调节退休后收入水平,对低收入、低缴费的参保人员,计算的养老金会适当拉高一些。三是终身保障,即使领取金额已经超过了缴费金额,仍然可以继续领下去,每年还有一定增长。如果最后个人账户的钱没有领完,还可以继承。四是项目齐全,我国养老保险待遇不仅包含基本养老金,还有遗属待遇,目前病残津贴也列入了改革的配套政策。**38\.本次改革涉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吗?**答: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将从2025年1月1日起与职工同步调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将从2030年1月1日起逐步提高。**39\.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要调整吗?**答:需要与职工同步调整。设立5年缓冲期,在2025\-2029年期间,最低缴费年限仍保持15年不变;从2030年1月1日起,用10年时间,每年提高6个月,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40\.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后,能否同时提前领取基本养老金?**答: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41\.改革后,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以什么时间为基点?**答: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都是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基点,而不是满足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时点。比如,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1岁3个月)时,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时已经54岁,此时她只能弹性延迟3个月,而不是在54岁的基础上再向后弹性延迟3年到57岁退休。**42\.改革后,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不是也会随之改变?**答:本次改革不涉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改革前后养老金计发办法保持不变。**43\.2024年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已超过2025年1月1日,法定退休年龄是否需要延迟?**答:改革前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此次改革范围内。如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按规定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未在2024年底前办理退休的人员,若在2025年后办理退休,需按现行政策执行口径判定原法定退休年龄。这是因为全国统筹要求规范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按原规则判定是50周岁退休的,按政策执行口径判定是55周岁,若该女职工在2025年以后办理退休,需按现行政策执行口径判定其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44\.改革实施之日前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适用劳动合同法。**45\.改革办法实施后,是否必须按照整年确定弹性提前或弹性延迟退休的时间?**答:改革实施后,在弹性区间内,既可以按年,也可以按月选择弹性提前或者弹性延迟退休。**46\.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很多企业工作强度和压力不适合50岁以上女同志,单位可以自行设定部分岗位女职工50岁办理弹性提前退休吗?**答:《决定》规定,实施弹性退休时,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47\.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包括弹性提前退休和弹性延迟退休的年龄?**答:法定退休年龄以《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明确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准,在《决定》及附表中都已列明。弹性提前退休或弹性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办理退休或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不是法定退休年龄。**48\.改革后,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时间是否自动延续到新的法定退休年龄?**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3年,申领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改革后,将出台就业援助政策文件,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相关政策衔接问题作出规定。**49\.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否因改革办法施行而变化?**答:改革办法未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作出调整,仍按社保法第四十五条执行。**50\.国家规定,改革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请问如何办理?**答:《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一是明确人员范围。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明确支付标准。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三是明确经办模式。按照“先缴后补”模式落实政策,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同时要求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主动告知相关政策。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化各项措施,明确申领程序及办理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加快政策落地见效。**51\.失业保险基金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否从现在执行?**答:该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52\.请问改革后,外籍、港澳台人员、宗教教职人员的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答:外籍、港澳台人员、宗教教职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后,法定退休年龄和弹性退休按照《决定》执行。**53\.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是否会有变化?**答:《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的计发月数表进一步细化到月,从2025年1月1日后,非整岁退休的参保人员严格按照到月的计发月数表进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54\.延迟退休后,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时间是否自动延续到改革后的退休年龄?**答:改革实施后,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政策保持不变,继续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执行,即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55\.改革期间,弹性提前退休需要满足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是对应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年份,还是弹性提前退休所在年份?**答: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申领基本养老金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申领基本养老金应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比如:某男职工,1971年6月出生,《决定》实施后将于2033年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33年最低缴费年限为17年。若该职工自愿选择在2031年60岁申请弹性提前退休,满足2031年的最低缴费年限(16年),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若该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其协商一致,弹性延迟退休2年,2035年2月办理退休时只需满足其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2033年)的最低缴费年限。**56\.对于2029年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人员,延长缴费至2030年以后,最低缴费年限按15年执行还是按延长后的最低缴费年限执行?**答:最低缴费年限改革实施之前(即:2029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选择弹性延迟退休或弹性延迟退休终止时,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继续适用现行延长缴费政策至满最低缴费年限。按照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令1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最低缴费年限。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最低缴费年限。**57\.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启动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如何执行?**答:改革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要相应渐进式延迟。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男职工,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四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周岁。**58\.改革办法实施后,高海拔地区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政策是否继续适用?**答:《决定》规定,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与延退改革衔接的具体办法正在制定。**59\.改革办法实施后,原病退、退职相关政策是否继续适用?**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60\.我想咨询改革后临时账户期限相关的问题,请问具体规定是什么?**答:国家正在制定具体办法。**61\.我想咨询改革办法中提到的完善带薪休假、支持青年人就业创业、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以及健全养老托育等方面问题,请问具体规定是什么?**答: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涉及就业促进、劳动权益保障等多个领域,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将陆续出台实施。**6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也是按新政策执行吗?**答:按新政策执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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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关问题处理口径的通知****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和弹性退休问题**灵活就业人员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和弹性退休政策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和《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执行。**二、关于弹性退休办理问题**按照自愿、弹性原则,参保人员可按有关规定选择退休时间。为确保参保人员能快速了解退休业务变化情况,避免错过个人想要选择的退休时间,各地应主动向距离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临近退休参保人员,提供弹性退休等政策告知和退休事宜办理的预先指导。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时,需要求其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明确参保人员个人退休时间选择意愿。对于要求选择历史时间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或个人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时,未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等档案信息审核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等业务办理的,经办机构应受理申请。在所选择退休时间当月仍未完成相关业务的,在相关业务完成后,再对基本养老金领取申请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应从所选择退休时间次月开始补发养老金;审核未通过的,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并将此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作无效处理,提醒参保人员需在满足相关条件后,重新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不可选择重新提出申请时间前的月份作为退休时间。**三、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业务办理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内尚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各地不得设置参保人员超龄缴费限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等业务。**四、关于待遇领取地判定时点问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规定判定待遇领取地。其中,参保人员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按照审核通过的本人所选择退休时间确定待遇领取地;选择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按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待遇领取地;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长缴费等情况的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在后续文件中逐步明确。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原国家规定确定。**五、关于非整岁退休人员计发月数问题**《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的计发月数表进一步细化到月,从2025年1月1日后,非整岁退休的参保人员严格按照到月的计发月数表进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六、关于制度衔接时点问题**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申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应按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在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期间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以及已经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按照后续转移接续相关文件处理办法执行。**七、关于退保业务办理时点问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13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八、关于退休时间后缴费清退问题**参保人员在本人所选择退休时间后继续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预缴养老保险费后选择在预缴期间退休的,应从审核通过的本人所选择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计发待遇,并清退领取待遇期间的缴费。**九、各类人员退休年龄规范问题**参保人员的身份确定按照各省现有政策执行,但需对本省内不同身份的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政策予以梳理,应在业务系统上做到退休身份和退休年龄的对应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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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相关问答口径****1\.改革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怎么确定?**答:改革实施后,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决定》规定,根据本人出生时间渐进式延迟。职工可以查询《决定》附表中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按照本人出生时间,查找改革后的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在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公众号、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平台,通过法定退休年龄查询小程序,查询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不方便上网的,可以通过12333咨询电话咨询。**2\.弹性提前退休的年龄怎么确定?**答:职工在《决定》明确的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者弹性延迟退休。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弹性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比如,某男职工,1972年9月出生,《决定》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62周岁,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那么其可以在60岁至62岁之间选择弹性提前退休。**3\.弹性延迟退休年龄怎么确定?**答:职工在《决定》明确的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者弹性延迟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其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比如,某男职工,1972年9月出生,《决定》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所在单位与其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在62岁至65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4\.职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单位不同意,是否可以弹性提前退休?有什么条件要求?**答:可以申请弹性提前退休。弹性提前退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二是提前时间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5\.职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后,单位尚未到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是否还可以取消弹性提前退休?**答:可以。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所在单位未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之前,职工个人可取消弹性提前退休。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允许参保人员在达到所选退休时间当月前,到经办机构提出取消弹性提前退休。**6\.职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应该怎么办理?**答: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7\.职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单位也同意,应该怎么办理?**答: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双方至少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8\.职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单位不同意,还能延迟退休吗?**答:弹性延迟退休,强调所在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若与所在单位协商不一致,则不能弹性延迟退休。**9\.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原单位不同意办理弹性延迟退休,可以在其他单位办理弹性延迟退休吗?**答:《决定》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职工有意愿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应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后,办理弹性延迟退休。**10\.职工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是否延续?单位是否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答: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1\.职工什么情形下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答: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职工达到约定的弹性延迟退休时间;二是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所在单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12\.灵活就业人员能选择弹性提前领取基本养老金吗?**答:可以选择弹性提前领取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照《决定》及《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执行,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领取基本养老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的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13\.灵活就业人员能选择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吗?**答:可以选择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无雇主,不存在与单位协商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弹性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可以参照《决定》及《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执行,弹性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在这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参保缴费。**1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想延长缴费,要满足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不是会一直提高?**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满当年最低缴费年限,选择延长缴费的,累计缴费年限满足其法定退休年龄当年最低缴费年限即可。**15\.弹性退休制度实施后,单位怎样办理退休手续?职工从什么时间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答: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及待遇领取地要求的其他材料。职工自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16\.退休时间申请书有统一的格式要求吗?从哪里可以获取?**答:有统一格式,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7\.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能否再申请弹性退休?**答: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受理弹性退休申请。**18\.弹性退休办法什么时间实施?实施前已经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能否适用办法?**答:《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12月31日前已经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此次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范围,不适用《暂行办法》。**19\.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延迟退休有什么规定?**答: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按规定弹性延迟退休,但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21\.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弹性提前退休?**答: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22\.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中,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是否说明单位不能不为员工办理?若是单位不为员工办理,员工愿意自己去申请,双方没争议的话就可以是吗?**答: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员工办理退休。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由员工向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所需材料。**23\.2025年前到龄的人员(女55男60)是否可以继续在单位参保缴费?**答:不可以。“2024年12月31日前已经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此次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范围,不适用《暂行办法》”意思是,2024年底前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不改变(仍为50、55、60周岁),也不适用弹性退休的规定。**24\.在延迟退休期间,单位单方面提前终止,或是本人提前终止弹性延迟退休,申请办理养老退休的话,社保经办机构会受理吗?**社保经办机构会受理退休申请。**25\.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双方至少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书面形式是否有格式要求?是否需要提交到社保中心办理?**《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示范文本》供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考使用,相关范本可登录“福建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搜索“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示范文本》《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示范文本》的公告”。无需提交社保中心26\.**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这个书面形式是否有格式要求?**《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示范文本》供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考使用,相关范本可登录“福建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搜索“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示范文本》《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示范文本》的公告”。无需提交社保中心。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衔接相关问答口径****一、改革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是否相应延迟?**答:改革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要相应渐进式延迟。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男职工,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四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周岁。**二、职工选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能否同时适用弹性退休政策?**答:职工选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不可同时适用弹性退休政策。**三、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不选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吗?**答: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在本人提前退休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不选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或按规定执行弹性退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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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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