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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人社办事指南
创业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创业补贴申请业务指南.docx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务优惠政策人员信息核实办事指南.docx
高效办事一件事
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招用员工(含员工录用)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亡)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康复治疗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事指南.docx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生活护理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伤残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办事指南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注:主项为职业培训)办事指南.docx
劳动关系办事指南
劳动争议仲裁.docx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docx
人事争议仲裁.docx
落户审批办事指南
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前置审核事项.docx
厦门市符合区位发展需要企业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投资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办事指南
毕业生接收核准办事指南.docx
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办事指南.docx
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初次确认中级职称办事指南.docx
省外调入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办事指南
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安家费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新引进人才(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7月18日起新引进).docx
人才中心办事指南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办事指南.docx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事指南.docx
就业见习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台湾学生实习见习奖励办事指南.docx
市人才中心初级职称确认办事指南.docx
台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办事指南.docx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办事指南.docx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办事指南.docx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办事指南.docx
社保综合办事指南
补缴2004年5月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办事指南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16周岁以下).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单位学校批量办理).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个人办理).docx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申办市民卡相关事项.docx
社保卡卡挂失、解挂、补办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市级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docx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4年).docx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办事指南.docx
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docx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事指南.docx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须知.docx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事指南.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未办理退休手续).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已办理(离)退休、退职人员).docx
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居民保衔接)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企业保转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企业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申请(涉及异地企业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城居保)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docx
二、厦门人社政策文件
创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个人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人社部发〔2024〕87号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docx
就业服务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劳动关系
福建省文件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国家文件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doc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docx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doc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docx
劳动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线下书面审查材料清单.docx
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和线上、线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线上信用报告操作流程.docx
线下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人事人才
继续教育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考试中心
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docx
人才处
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4】239号.docx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5年版).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和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工作的通.docx
厦人社[2025]36附件.docx
人才中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办事规程的通知.docx
职专处
《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docx
关于在厦就业台湾人才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docx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失业保险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doc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docx
三、厦门人社(大模块)常见问答
(大模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创业优惠政策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个人养老金业务问答口径.docx
(大模块)工伤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继续教育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劳动关系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落户审批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才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事人才常见问答(未含人才中心、人事考试、继续教育).docx
(大模块)社会保险综合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社会保障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失业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市人事考试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退休人员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常见问答.docx
四、电子表格
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xls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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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具有厦门市户籍;2\.年满16周岁; 3\.非全日制在校学生; 4\.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5\.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 6\.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符合(一)至(四)项条件,但已经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停止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后,依相关规定,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另: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备注:已享受抚恤待遇的人员,都不能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居(村)委会通过税务网站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请时应提供资料如下:1、《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3、享受政府补助的残疾及低保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农村45\-5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只生育2个女孩的夫妻应提供区计生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应提供区计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每年按规定缴纳一次。2024年1月起缴费标准分为14个档次,依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参保人员每年可自主选择任一档次缴费,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完全用于向个人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经认定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员、计生困难人员(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三级及以上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三级及以上人员),由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养老保险费(即200元);超过最低缴费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由参保人员本人负担。温馨提示: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缴费补贴。参保人员未连续缴费补缴中断年限的,或连续缴费不足15年选择一次性补足15年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按个人实际缴费记入个人账户。1.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是否有政府补贴?** 政府对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予以补贴,补贴标准如下: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缴费档次400元,每人每年补贴70元;选择缴费档次500元,每人每年补贴80元;选择缴费档次600元,每人每年补贴90元; 选择缴费档次700元,每人每年补贴100元;选择缴费档次800元,每人每年补贴110元;选择缴费档次1000元,每人每年补贴130元;选择缴费档次1500元,每人每年补贴150元;选择缴费档次2000元,每人每年补贴170元;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每人每年补贴190元;选择缴费档次3000元,每人每年补贴210元;选择缴费档次3500元,每人每年补贴220元;选择缴费档次4000元,每人每年补贴230元。经认定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员、计生困难人员(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三级及以上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三级及以上人员),由政府每年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45\-5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农村只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的缴费补贴。参保人员未连续缴费补缴中断年限的,或连续缴费不足15年选择一次性补足15年的,按个人实际缴费记入个人账户。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纳,每年只需交纳一次。每年1月至3月为当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扣费期。未能在统一扣款期内缴纳的,个人可在当年12月31日前到税务柜台,或者通过税务网站或“厦门税务”APP,办理补扣手续。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新年度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已参保的城乡居民若要变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包括缴费档次、参保身份)的,应于2024年1月向居(村)委会办理变更。**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划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七、根据《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五)特殊群体可在本市参保并享受待遇年满60周岁后户籍迁入本市但从未参保的人员,可申请在本市参保,按规定补缴2010年至年满60周岁的养老保险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待遇。** **其中:年满60周岁后户籍迁入本市但从未参保的人员,如何理解?** 年满60周岁后户籍迁入本市,指年龄在60周岁生日的次日后迁入本市,迁入前在原户籍迁出地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申请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补缴2010年至年满60周岁的养老保险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待遇。**八、如何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1、关注微信服务号“厦门智慧人社”,点击“服务大厅”,选择“个人服务”,在“社会保障”模块,选择“社保参保缴费信息查询”,进行查看。2、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点击网站首页“网上办事”\-“个人登录”,通过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障”\-\-“社保缴费信息”,保险类型选择“养老待遇保险”后点击查询,会显示缴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记录。3、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社保经办大厅自助机或窗口查询。4、本人拨打12345按6号键,再转人工,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号信息,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供查询服务。**九、户籍已迁出厦门,现在到龄要在异地办理待遇领取,异地要求将厦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后才可在异地办理待遇领取。要如何办理退保?提供什么材料?到哪里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厦门开户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至原厦门户籍地所在的区社保中心窗口申请退保。(备注:无法代办)**十、同一时间段,两地重复缴纳的城居保可以重复计算吗?**不行。按户籍变动时间结合原户籍地缴费时间来判断退哪一边的缴费,例如:6月份户籍迁到厦门,但是7月份原户籍地又交了,则需退原户籍地的缴费。如果是5月份原户籍地交了,6月份厦门又交,则需要退厦门的缴费。 | | ---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一、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需提供什么材料到哪里申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供: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2、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3、未换发第三代社保卡的,应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先换发第三代社保卡,办理退休手续时需明确银行账号信息(自2024年9月起,全市新办理养老保险(企业职工、机关事业职工、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的待遇补贴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到户籍所属的社区居委会申请。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可在社区居委会受理窗口领取,也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xm.gov.cn)官网,鼠标移至“办事服务”,点击“办事指南”,检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查看办事指南,在申报材料里下载。**二、参加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户口迁出厦门后是否可以在厦门领养老金?**原厦门户口,有领取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户口迁出厦门后,还可以在厦门继续领取。若在领取待遇前户籍迁出厦门,不能申领厦门城乡居民养老待遇。1. **在外地已经享受居民养老待遇,户籍从外地迁入厦门是否可以改领厦门的居民养老待遇?** 2014年4月1日后户籍迁入我市,且已在外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受理其关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申领,由原待遇地继续发放。1. **超过60周岁户口才转入厦门的,可以在厦门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吗?** 60岁以后户籍才转入厦门的,不能在厦门申领城乡养老待遇。(但如果迁入前在原户籍迁出地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申请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补缴2010年至年满60周岁的养老保险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待遇。)1.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达60周岁时缴交不足15年如何处理?** 据目前规定,符合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1\.2010年6月30日前已满60周岁的,无需缴费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2010年7月1日时年满45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从2010年起按年连续缴费,达到60周岁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未连续缴费的,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中断的年限,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缴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2010年7月1日时未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达到60周岁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达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缴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年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男女均为60周岁。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的计算方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个部分组成。自2024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370元(户籍迁入我市不足5年的为160元/月)。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为每缴费满1年按1元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核定待遇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待遇标准如有调整,以政府公布的政策文件为准。1.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发放时间。**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发放时间:每月19号。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过世个人账户是否可以办理继承?**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合法继承人,可到就近的区社保中心申请继承(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死亡材料(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有三代金融功能的市民卡或银行卡(若没有则提供继承人的卡),关系证明(同一户口簿或公安出具的关系证明),如委托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书(可自拟,写明事项和委托关系));在享受待遇期间死亡的,自次月起停止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合法继承人。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是否可以累积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改按《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或《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人员,符合《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及相关计发办法所规定的条件时可办理退休或退养手续。其按《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合并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予合并计算。1. **港澳台人员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根据厦府【2010】252号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医保局令第41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港澳台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要按照居住证的年份来区分。港澳台的居住证满五年基础养老金是每月370元,未满五年基础养老金是每月160元。1. **职工养老保险缴纳8年,之后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年,现到达60周岁,要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退休,职工的年限是否可以抵城乡15年的年限?** 若是缴费年限没有重叠,可以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5年的年限。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0]252号) 第二十条 已按照《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六十条参保的人员,可改按本办法参保。其按照《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缴费所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同时合并。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后可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十三、兵龄可以视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吗?**不可以。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过世丧葬补助金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期间死亡的,按死亡当月本市基础养老金标准(注:2024年1月1日起本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370元/月)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由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放。温馨提示:2022年1月1日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过世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领取2500元。1. **如何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以下简称“原待遇领取人”)死亡后,持资料就近选择我市任一村级社保业务经办点(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申领业务。申请材料:1. 死亡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待遇领取人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的死亡火化证明;或宣告死亡的,出具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2. 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 若城乡待遇领取人原银行帐户已注销,还需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提供以下资料办理银行帐户变更: 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与已死亡的待遇领取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公证书);②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厦门开户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③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签署的领取丧葬补助金声明”。温馨提示:申领丧葬补助金不能提供法定继承人本人领取养老金的账号,须提供非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号或死亡人员本人的银行账号。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一、异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入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涉及异地企业保转入厦门城居保)**若待遇领取地为厦门,异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入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在到龄前(60周岁),至少提前3个月办理转入手续。两地同时重复缴费的部分需办理退保,不重复缴费的部分,异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计入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金额可以合并。**二、异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入厦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涉及异地城居保转入厦门企业保)**若待遇领取地为厦门,异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入厦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到在厦门临办退休时办理转入手续。两地同时重复缴费的部分只能退保,不重复缴费的部分,异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计入厦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金额可以合并。 |
jcubing
2025年8月4日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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