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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
引擎
一、厦门人社办事指南
创业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创业补贴申请业务指南.docx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务优惠政策人员信息核实办事指南.docx
高效办事一件事
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灵活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企业招用员工(含员工录用)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失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亡)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办事指南.docx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指南.docx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康复治疗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办事指南.docx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事指南.docx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生活护理费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伤残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事指南.docx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事指南.docx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依赖鉴定办事指南.docx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事指南.docx
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docx
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办事指南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注:主项为职业培训)办事指南.docx
劳动关系办事指南
劳动争议仲裁.docx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docx
人事争议仲裁.docx
落户审批办事指南
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前置审核事项.docx
厦门市符合区位发展需要企业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投资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办事指南
毕业生接收核准办事指南.docx
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办事指南.docx
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初次确认中级职称办事指南.docx
省外调入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办事指南
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办事指南.docx
留学人员安家费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及落户资格审核办事指南.docx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新引进人才(台港澳籍和外籍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docx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7月18日起新引进).docx
人才中心办事指南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办事指南.docx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事指南.docx
就业见习办事指南.docx
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台湾学生实习见习奖励办事指南.docx
市人才中心初级职称确认办事指南.docx
台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办事指南.docx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办事指南.docx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办事指南.docx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办事指南.docx
社保综合办事指南
补缴2004年5月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办事指南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16周岁以下).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单位学校批量办理).docx
参保人员首次制卡办事指南(个人办理).docx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申办市民卡相关事项.docx
社保卡卡挂失、解挂、补办办事指南.docx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docx
市级优惠政策办事指南
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2024年).docx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4年).docx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办事指南.docx
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docx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事指南.docx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须知.docx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办事指南.docx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docx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事指南.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未办理退休手续).docx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已办理(离)退休、退职人员).docx
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居民保衔接)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企业保转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企业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军地接续)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申请(涉及异地企业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企业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异地机关保转入本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涉及本地机关保转出至异地机关保)办事指南.docx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涉及城居保)办事指南.docx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docx
二、厦门人社政策文件
创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个人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人社部发〔2024〕87号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docx
就业服务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劳动关系
福建省文件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国家文件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doc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docx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doc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docx
劳动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线下书面审查材料清单.docx
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和线上、线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线上信用报告操作流程.docx
线下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docx
人事人才
继续教育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考试中心
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docx
人才处
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4】239号.docx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5年版).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和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工作的通.docx
厦人社[2025]36附件.docx
人才中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办事规程的通知.docx
职专处
《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docx
关于在厦就业台湾人才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docx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失业保险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doc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docx
三、厦门人社(大模块)常见问答
(大模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创业优惠政策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个人养老金业务问答口径.docx
(大模块)工伤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继续教育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就业训练和技能鉴定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劳动关系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落户审批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才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人事人才常见问答(未含人才中心、人事考试、继续教育).docx
(大模块)社会保险综合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社会保障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失业保险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市人事考试中心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退休人员服务常见问答.docx
(大模块)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常见问答.docx
四、电子表格
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名单.xlsx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xlsx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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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docx
**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考试相关政策(相关链接):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http://www.cpta.com.cn/testrule/751\.html) 2\.《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3号)(https://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412/t20241216\_3949759\.htm)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福建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方式为考后资格审核,考后资格审核办法届时另行通知(请成绩公布后关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栏目http://cz.xm.gov.cn/kjzc)。 2.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包括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单位及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初级、高级资格应在2025年1月3日至1月24日12:00,中级资格应在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12:00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因报名系统原因,请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已缴费成功的考生信息将不能再更改,若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将无法补报名。) 3.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后,根据页面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也可以通过支付宝\-通缴云\-个人中心进行查看下载,请注意时间期限尽快下载,超过了时限则无法下载。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文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文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和解放军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六)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七)本文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即: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即:属于取得高中、中专、技校或以上第一学历并参加会计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会计工作年限);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 | 级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 --- | --- | --- | | 初级 | 5月17日至20日 | 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 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 中级 | 9月6日至8日 | 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 | 13:30-15:30经济法 | | 17:45-20:00财务管理 | | 高级 | 5月17日 | 8:30-12:00高级会计实务 |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至20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 (三)高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流程** 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厦门地区考生全部实行先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后网上交纳报考费用,成绩合格后再根据要求资格审核。请考生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 **(一)考生网上注册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务必按报名网站要求自行上传照片(照片要求详见报考网站具体说明,照片必须为清晰、彩色、完整的近期证件照,否则将影响考试及成绩合格后资格审核),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 **1\.报名网址**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 **2\.网上注册时间(逾期不能补报名)** 初级、高级资格:2025年1月3日至1月24日12:00截止 中级资格: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12:00截止 **(二)网上缴费**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逾期不能补缴费)。 初级、高级资格:2025年1月3日至1月24日18:00截止 中级资格: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18:00截止 **(三)准考证事宜** 打印准考证请关注福建省财政厅网站“福建会计”栏目上的有关通知。 预计2025年4月16日前,省会考办公布全省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预计2025年8月12日前,省会考办公布全省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四)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安排** 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查看本人的考试成绩。 初级资格:预计2025年6月27日前 高级资格:预计2025年7月4日前 中级资格:预计2025年10月31日前 **六、资格审核(考后资格审核)** 2025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方式为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栏目(http://cz.xm.gov.cn/kjzc)另行发布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审核时需提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必须在所报考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对不符合会考〔2024〕3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厦门考区咨询电话:0592\-5156229**
jcubing
2025年8月4日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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